婦女節是女性爭取權益的象徵節日,曾經兒童節被改為婦幼節,以便同一天一起慶祝並捍衛婦女與兒童的權益,基本上是認為婦女與兒童都需要被保護,因此放在同一天可以結和更多的支持力量,同時也強調婦女有著與保護兒童不可分的使命。月曆上似乎找不著為爭取男性權益而設的節日,充其量有個父親節是為平衡歌頌母親的偉大而設,但實際上父親或男性的角色在家庭與社會中扮演傳統的強勢主導逐漸轉為親情功能的溫馨角色。

  節日的設置提醒人們犧牲者的苦難並積極擺脫被壓迫的角色,全世界的婦女有著不同的命運。台灣女性的家庭與社會地位在教育均等的競爭下已較能和男性分庭抗禮,法律與制度隨著女性意識抬頭也不斷修正以消除女性權益被剝奪的現象,例如財產的繼承權,生產與育嬰時期工作與就學的保障。甚至為保護身體自主權不被侵犯,相關法律的制訂都已表現出台灣政府對女性或性別權益的重視與保障。但不可否認,在傳統的家族傳承意識中,男性仍有著不可凌駕的地位,例如姓氏的從屬,法律明訂由夫妻協調或抽籤,但90%子女的姓氏仍是在夫方的主導下從父姓。

  台灣的女性地位在法律的保障下已不可同日而語,但環顧其他國家,仍不時發生令人髮指的事件,印度在種性制度與女性低微的地位雙重影響下,導致女性受到侵害時常投訴無門,甚至有家族為家醜不外揚反而對受害女子動以私行。在印度近一半女性不到法定婚齡18歲就出嫁,47%的印度婦女第一次懷孕時不滿18歲。一個不到10歲的印度稚齡兒童被父親告知,「你的丈夫已死亡、從此你就是一個寡婦。」,一個尚不知婚姻為何物的女童,竟終其一生必須過著孤獨的寡婦生活。

跳至另一個非洲國度烏干達,在一個小學的女生班級裡,老師教她們認識自己的性器官,如何碰觸自己的陰部,甚至如何達到高潮,因為這是很自然的事,也是她們必須經歷的生活經驗,更能使她們未來的婚姻生活更美滿。

  在婦女節前夕,藉由性別電子報的試辦創刊,開闢一個空間讓我們可以反思發生在我們的周圍及世界上的性別議題,可能是爭議性的、啟發性的、激勵性的,希望利用文字的力量激起在成大校園層層疊疊的迴響。

 


  國立成功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  曹玫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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